不怕對方不簽字,訴請離婚就讓家事律師來幫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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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怕對方不簽字,訴請離婚就讓家事律師來幫您!

#筆者:馬告

離婚不難,還有律師可以協助您!


按照台灣目前的法律來看,大家應該都知道離婚其實不難,唯一的難處在於對方肯不肯簽字離婚協議,如果肯簽字,那麼後續的其他問題都可以算是小問題,如果不肯,那麼後續的問題也不用去想了,因為沒簽字離婚之前,想了也是白想。不過是要是對方就是死都不想放棄這段婚姻,難道我們就真的沒轍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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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不簽字離婚的案例,對於我們事務所來說其實算蠻常見的,可以說各種原因、理由都有,不過不管是什麼理由,我們也不可能就這這樣默默讓對方無理取鬧,再說已經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,強迫相處也只是衍生更多的問題,因此律師建議大家,訴請離婚會是一個最好用的方式。

所謂的訴請離婚,顧名思義就是對方在離婚這件事情沒有共識的時候,只要符合一些條件,就可以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,也就是讓法院來做是否離婚的最後判決。因此關於訴請離婚的各種流程、時間等相關問題,今天就用這篇文章一次告訴大家。


一、訴請離婚流程部分
用最簡單的方式來說,一般會把流程分為三個階段:
1.撰寫離婚訴狀
不管是任何訴訟,都必須先提出訴狀,婚姻也不例外,而訴狀的內容大概就是描述關於雙方婚姻不睦的原因、各種問題等,
建議脈絡寫得越清楚越好,並請求法院判決。另外,如果對於這部分不知道該怎麼做,也會建議找個律師來做諮詢。

2.進入調解庭期
正常來說,法院如果有收到訴狀,
並不會馬上盡速開庭的程序,而是會先安排雙方進行調解,而且調解並不會只有一次,通常會來個兩~三次,確定雙方真的沒有共識之後,才會進入訴訟程序。(為了建議大家可以迅速解決這煩人的婚姻問題,律師會建議如果能在這邊就能解決是最好的)

3.法院開庭辯論
走到這一步,當然就是眾所皆知的開庭,以及各種言詞辯論,
萬一要是真的進行到這最後一步,會非常建議請大家委託一位律師來協助會比較好,畢竟在法院上,什麼話該說、什麼話不該說,我們並不瞭解,要是不小心說錯話,甚至可能影響最後的判決。所以有個律師能在現場協助會比較妥當。
 

如果真的走完以上的離婚程序,最後等待的就是法院的判決了,等收到判決之後,再來決定是否要上訴,要是沒有,那麼這案件到這裡算是結束了;要是有,那就是法院那邊的流程必須重新在輪一次。

別看這邊用文字敘述跟大家說明好像很簡單、輕鬆,但真正流程要是跑起來,是非常勞心勞力的,既耗時又費神,如果只有跑一次也就算了,要是對方上訴或結果並不是自己想要的,想上訴的話,那才真的是折磨人。


二、訴請離婚需要的時間
只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識應該都會知道,任何事情、任何案件只要牽扯到跑法院,就絕對不會太快結束,另外案件的複雜程度、證據是否齊全,這些都會影響到訴請離婚的時間。雖然沒辦法具體告訴大家要花多久的時間,不過根據案例來看,大約至少需要耗時1年左右。

如果大家在調解的時候就解決了這些問題,那麼大概只需要三個月至半年就可以解決了,就是因為時間上快很多,才會建議大家可以的話盡可能在這邊就處理好。


三、有沒有律師差別很大嗎?
關於這個問題,是非常多諮詢人,在我們事務所進行諮詢的時候會問的一個問題,因為在離婚的案件上,說難也不難、說簡單也不簡單,總是會讓人猶豫是不是要委託律師來協助。

基本上律師會建議大家,在前面的文章就稍微有提到,如果只是在調解的階段,那麼其實只要找個律師進行諮詢即可,但要是真的進入法院出庭的階段,就要考慮是否要委託律師了,畢竟請律師的費用也不便宜,而且錢還是要花在刀口上的。

 

而有沒有律師的差別,除了在各種訴狀給律師閱覽之後能多一層保證,在開庭的時候,真正厲害的律師還會告訴大家如何在法庭上進行應對,讓我們還沒開庭就先贏一半,這就是有律師最大的優勢。

關於訴訟離婚的解說,在此告一個段落,如果大家還有其他問題或是需要
離婚律師的協助,不管您是想要致電、加Line、傳送訊息,我們都非常歡迎大家的洽詢,希望在法律這方面的問題能夠多少提供一些幫助給大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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